高尔夫杆头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尔夫杆头,其包含有:一吸震构件,以比重在2以下的轻质吸震材料制成,具有杆头主体的形状,其对应杆头的击球面与底面呈开口状,构成杆头的顶部、趾部、跟部以及颈部;一配重构件,以比重在6以上的耐磨材料制成,固定在吸震构件的底面开口端,形成杆头的底部;一弹性构件,以比吸震构件与配重构件具有更好弹性的材料制成,固定在吸震构件与配重构件所构成的杆头开口端,形成杆头的击球面部。本发明的杆头重心超低,杆头的吸震性好,可以大量快速生产,且配重构件底板分开制造,使生产更方便快速。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高尔夫杆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951526A
申请号 :
CN200510109110.2
公开(公告)日 :
2007-04-25
申请日 :
2005-10-18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陈晴祺
申请人 :
陈晴祺
申请人地址 :
台湾省台中市工业区廿八路501号
代理机构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燕秋
优先权 :
CN200510109110.2
主分类号 :
A63B53/04
IPC分类号 :
A63B53/0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3
运动;游戏;娱乐活动
A63B
体育锻炼、体操、游泳、爬山或击剑用的器械;球类;训练器械
A63B53/00
高尔夫球棍
A63B53/04
球棍头
法律状态
2009-08-12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7-06-13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7-04-25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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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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