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燃油锅炉烟气的脱硫脱氮催化剂及其脱硫脱氮方法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燃煤燃油锅炉烟气的脱硫脱氮催化剂及其脱硫脱氮方法,属于脱硫脱氮技术领域。是由如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氢氧化钠16~20%,尿素34~50%,一乙醇胺5~8%,二乙醇胺29~45%。方法是将催化剂各原料组分加入到原料总重量400%~500%的水中混合得到催化剂的溶液,向燃煤或燃油锅炉的烟道内喷洒该催化剂溶液,喷洒量为催化剂溶液重量∶燃料重量=6~8∶1。该催化剂原料成本低,配制简单,能在同一操作中同时进行脱硫脱氮,并有效脱除烟气中的有机硫。使用该催化剂进行燃煤、燃油锅炉烟气的脱硫脱氮方法简单易行,同时不需要对燃烧器进行改动,现有的烟气净化装置即可操作,脱硫率95%以上,脱氮率50%以上。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燃煤、燃油锅炉烟气的脱硫脱氮催化剂及其脱硫脱氮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785522A
申请号 :
CN200510126075.5
公开(公告)日 :
2006-06-14
申请日 :
2005-11-30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曹志德
申请人 :
曹志德
申请人地址 :
15009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0号31号楼A座6楼
代理机构 :
北京万科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张亚军
优先权 :
CN200510126075.5
主分类号 :
B01J31/02
IPC分类号 :
B01J31/02 B01D53/60 B01D53/86 B01D53/94
IPC结构图谱
B
B部——作业;运输
B01
一般的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或装置
B01J
化学或物理方法,例如,催化作用或胶体化学;其有关设备
B01J31/00
包含氢化物,配位配合物或有机化合物的催化剂
B01J31/02
含有机化合物或金属氢化物
法律状态
2018-01-23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B01J 31/02
申请日 : 20051130
授权公告日 : 20071024
终止日期 : 20161130
申请日 : 20051130
授权公告日 : 20071024
终止日期 : 20161130
2007-10-24 :
授权
2006-09-06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6-06-14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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