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残液气化器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燃气体残液气化器,其特征在于:可燃气体残液气化器由加热体和电控箱两部分构成;在加热体内设置残液气化螺旋盘管和温控探头,在残液气化螺旋盘管内置电加热棒套管及电加热棒,在加热体内残液气化螺旋盘管的外部充填耐高温的导热介质;加热体的下部设有残液入口,加热体的上部设有气化气出口,电加热棒与导线连接,并置入残液气化螺旋盘管内;箱体外壳与加热体的中间设有石棉板制成的隔热保温层。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性能安全可靠的特点,其耗电少,石油液化气残液气化效果好,即可以充分回收利用石油液化气残液,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及由残液造成的污染环境,保证了安全使用石油液化气罐。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可燃气体残液气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789782A
申请号 :
CN200510130887.7
公开(公告)日 :
2006-06-21
申请日 :
2005-12-27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张晓义
申请人 :
张晓义
申请人地址 :
114031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北胜利路地道桥西400米兴波锅炉厂转交
代理机构 :
鞍山大千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聂振峡
优先权 :
CN200510130887.7
主分类号 :
F17C7/04
IPC分类号 :
F17C7/04  F17C13/0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7
气体或液体的贮存或分配
F17C
盛装或贮存压缩的、液化的或固化的气体容器;固定容量的贮气罐;将压缩的、液化的或固化的气体灌入容器内,或从容器内排出
F17C
盛装或贮存压缩的、液化的或固化的气体容器;固定容量的贮气罐;将压缩的、液化的或固化的气体灌入容器内,或从容器内排出
F17C7/00
从压力容器内排放液化、固化或压缩气体的其他小类内不包含的方法或设备
F17C7/02
排放液化气体的
F17C7/04
改变状态的,例如汽化
法律状态
2009-03-25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6-08-16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6-06-21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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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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