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组合物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协同作用的除草剂组合物,包括:(A)式(I)的化合物,其中R1为C1到C3烷基或C1到C3卤代烷基。R2为C1到C3烷基,X1和X2为卤素,和R3为C1-6链烷酸C1-6烷酯残基,和:(B)选自以下的第二种除草剂:(B1)百草枯、(B2)草甘膦,(B3)磺酰脲类、(B4)氯乙酰胺类、(B5)二苯基醚类、(B6)三嗪类、(B7)N-苯基邻氨甲酰亚胺类、(B8)草铵膦、(B9)苯基哒嗪类、(B10)三酮类、(B11)异噁唑类、(B12)环己烷二酮肟类、(B13)三唑啉酮类、(B14)尿素类、(B15)二硝基苯胺类、(B16)pinoxaden,或它们的除草有效的盐。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除草剂组合物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1072502A
申请号 :
CN200580041856.2
公开(公告)日 :
2007-11-14
申请日 :
2005-11-2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D·J·诺斯
申请人 :
辛根塔参与股份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瑞士巴塞尔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
殷骏
优先权 :
CN200580041856.2
主分类号 :
A01N43/54
IPC分类号 :
A01N43/5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01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A01N
人体、动植物体或其局部的保存;杀生剂,例如作为消毒剂,作为农药或作为除草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A01N43/00
含有杂环化合物的杀生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或植物生长调节剂
A01N43/48
具有带两个氮原子作为仅有的环杂原子的环
A01N43/54
1,3二嗪;氢化1,3二嗪
法律状态
2010-02-24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8-01-23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7-11-14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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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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