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用途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新用途。飞灰通过表面活性剂的干法改性活化处理,作为高分子材料的填料。先将飞灰粉碎到500目~1200目,烘干,然后量取飞灰粉体∶表面活性剂=100∶1-5%的重量百分比,再将飞灰粉体置于球磨机,并注入表面活性剂;在高转速下搅拌5-30分钟,分离磨珠后,将改性飞灰粉体密封保存。选用10-15%改性飞灰与聚丙烯基料混合,注塑成型。经检测,改性飞灰填充的聚丙烯制品的力学性能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指标;应用EPATCLP浸出毒性试验对飞灰聚丙烯制品进行重金属浸出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的浸出浓度低于标准限值。本发明的飞灰来源广、零成本,活化处理无二次污染,所制橡塑制品附加值高,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用途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810894A
申请号 :
CN200610023336.5
公开(公告)日 :
2006-08-02
申请日 :
2006-01-16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何品晶张后虎邵立明章骅
申请人 :
同济大学
申请人地址 :
200092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代理机构 :
上海德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陈龙梅
优先权 :
CN200610023336.5
主分类号 :
C09C3/08
IPC分类号 :
C09C3/08  C08K9/04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9
染料;涂料;抛光剂;天然树脂;黏合剂;其他类目不包含的组合物;其他类目不包含的材料的应用
C09C
纤维状填料以外的无机材料的处理以增强它们的着色或填充性能;炭黑的制备
C09C3/00
除纤维状填料以外的无机材料的一般处理以增强它们的着色或填充性能
C09C3/08
用低分子有机化合物处理
法律状态
2008-05-14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6-09-27 :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06-08-0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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