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及宠物骸骨熔融舍利制造机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人类及宠物骸骨熔融舍利制造机,包括舍利炉和与之相连通的尸体焚烧炉,其特点是舍利炉主要由置于壳体内的骸骨输送装置、骸骨粉碎装置、骸骨骨粉熔融装置、切断机和舍利成型装置及舍利盒构成的;骸骨输送装置包括传送带及漏斗容器,漏斗容器的底部装有破碎辊;骸骨粉碎装置包括数个设置于机体内的骸骨容器及其上方的粉碎机;骸骨骨粉熔融装置包括顶部开放的熔融器,熔融器内装有搅拌机,其下方设有中部开有漏孔的挡板,挡板下方是加热室;加热室内装有压缩机,与之对应的熔融器壁上设有数个出孔;切断机安装在出孔外侧;舍利成型装置主要是舍利成型模具;将骸骨熔融舍利化具有卫生、美观、可长时间保存的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人类及宠物骸骨熔融舍利制造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087266.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07-21
授权号 :
CN200955744Y
授权日 :
2007-10-03
发明人 :
陈得焕
申请人 :
陈得焕
申请人地址 :
264006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212号科信大厦409室
代理机构 :
烟台同兴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孙爱萍
优先权 :
CN200620087266.5
主分类号 :
F23G1/00
IPC分类号 :
F23G1/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1/00
专门适用于焚化人或动物尸体的方法或设备
法律状态
2009-09-16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7-10-0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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