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雾化装置
专利权的无效、部分无效宣告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经口腔吸入到肺内的吸入装置,具体地说是一种将有生理活性物质的溶液雾化成气溶胶后经呼吸道吸入肺内的吸入雾化装置,包括壳体及设在其内的电池、气动开关、雾化器及供液瓶,供液瓶上开有吸气孔道,供液瓶的一端连接雾化器,在雾化器的另一侧依次设有气动开关及电池;壳体上开有进气孔。本实用新型雾化均匀、雾化粒子小,平均直径可达1微米左右,是用于肺内吸收的最佳技术参数,可全部被吸入;结构简单、携带方便,使用不受场所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雾化器使供液瓶浸润出的液体雾化,并随着吸入的空气稀释为气溶胶形态而被使用者吸入,可用于香烟替代品及肺内给药的医疗器械。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吸入雾化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094038.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11-10
授权号 :
CN200966824Y
授权日 :
2007-10-31
发明人 :
韩力
申请人 :
韩力
申请人地址 :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两翼10楼1010-12室
代理机构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许宗富
优先权 :
CN200620094038.0
主分类号 :
A61M15/00
IPC分类号 :
A61M15/00  A61M11/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1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A61M
将介质输入人体内或输到人体上的器械;为转移人体介质或为从人体内取出介质的器械;用于产生或结束睡眠或昏迷的器械
A61M15/00
吸入器
法律状态
2015-08-05 :
专利权的无效、部分无效宣告
专利权全部无效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9
号牌文件序号 : 101619475091
IPC(主分类) : A61M 15/00
专利号 : ZL2006200940380
授权公告日 : 20071031
无效宣告决定日 : 20140929
无效宣告决定号 : 23987
2007-10-3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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