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五号七号电池的LED节能手电筒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一种使用五号七号电池的LED节能手电筒,由前盖组件、主筒体组件和电源组件构成,前盖组件由抛物面聚光镜(1)、LED(3)、印制板(2)、透光片(4)、头盖(6)、负极触簧(5)和正极触簧片(15)构成,密封安装在主筒体(7)上,由主筒体(7)、尾端密封胶盖(12)、电池按钮开关(13)构成主筒体组件,在主筒体(7内腔通过电池夹(10)安装五号或七号电池(11),在电池夹(10)前端有电池组夹正(负)触片(8),电池组的正、负极分别与前盖组件中的正极触簧片(15)、负极触簧(5)连接,本实用新型使用三节五号或七号电池,同草帽型钢盔型LED与抛物面聚光镜配合构成的节能、轻、小、亮度高、聚光好的高效节能长寿命手电筒。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使用五号七号电池的LED节能手电筒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109299.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03-21
授权号 :
CN2918976Y
授权日 :
2007-07-04
发明人 :
黎昌兴
申请人 :
黎昌兴
申请人地址 :
558000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师院附中黎燕转
代理机构 :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
于俊汉
优先权 :
CN200620109299.5
主分类号 :
F21L4/00
IPC分类号 :
F21L4/00 F21V23/00 F21V17/00 F21Y101/0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4/00
带有机内电池或电池组的电照明装置
法律状态
2009-05-13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7-07-0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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