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的煤炭子母燃烧炉
其他有关事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原煤的燃烧技术及燃烧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降低锅炉烟黑、一氧化碳、多环芳香烃和氮氧化物排放的煤炭子母清洁燃烧炉。煤炭子母燃烧炉由两个相对独立的,呈左右对称结构的燃煤炉和这两个燃煤炉之间的烟道构成。一隔墙将燃煤炉的上部隔开为一热解室和一燃烬室,在燃烬室的上侧壁设有与烟道上部连通的上连通口;热解室和燃烬室的下部为一燃烧室,在燃烧室下方安装有炉排,炉排下方为一灰渣室,灰渣室两侧壁分别设有清灰门和与烟道下部连通的下连通口;在烟道的上部设有上翻转挡板,且位于左右燃烬室的上连通口处;在烟道的中部设有中翻转挡板,在烟道的下部设有下翻转挡板,且位于左右灰渣室的下连通口处。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降低燃煤污染物排放的煤炭子母燃烧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119271.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08-10
授权号 :
CN200943848Y
授权日 :
2007-09-05
发明人 :
何京东郝江平高士秋李静海
申请人 :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申请人地址 :
100080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号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0620119271.X
主分类号 :
F23B10/00
IPC分类号 :
F23B10/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B
只用固体燃料的燃烧方法或设备
F23B
只用固体燃料的燃烧方法或设备
F23B10/00
以两个或多个燃烧室的组合为特征的燃烧设备
法律状态
2009-06-17 :
其他有关事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放弃生效日 : 2006810
2007-09-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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