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手电筒和手提灯功能的照明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一种具有手电筒和手提灯功能的照明装置,包括一个用于存储电池的盒体;一个固定到盒体并由电池供给能源的发光体;一支柱,该支柱从邻近发光体的盒体伸出并且在支柱的一端是用于反射发光体射出的光的中心反射体;一反射罩,该反射罩是具有向内凹入的反射表面和向外凸出的反射表面的大致呈抛物线圆锥状的、末端开口的形状;一个从盒体可伸缩延伸并支承反射罩的光传输护罩,该光传输护罩可相对于中心反射体定位反射罩,以便向内凹入的表面反射由发光体射出的中心反射体反射的光,或相对于发光体定位反射罩,以便向外凸出的表面反射由发光体发出的光。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照明装置方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适应多种不同目的的应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手电筒和手提灯功能的照明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148378.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10-23
授权号 :
CN200965162Y
授权日 :
2007-10-24
发明人 :
梁松波
申请人 :
精良国际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中国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14-22号德士古道工业中心B座12字楼5室
代理机构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南霆
优先权 :
CN200620148378.7
主分类号 :
F21L4/00
IPC分类号 :
F21L4/00  F21V7/04  F21V17/00  F21Y101/0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
发光装置或其系统,便携式的或专门适合移动的
F21L4/00
带有机内电池或电池组的电照明装置
法律状态
2016-11-23 :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11
号牌文件序号 : 101689447282
IPC(主分类) : F21L 4/00
专利号 : ZL2006201483787
申请日 : 20061023
授权公告日 : 20071024
终止日期 : 无
2007-10-2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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