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火燃气灶
其他有关事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摘要

采用本实用新型猛火燃气灶,当可燃气体从喷嘴喷入混气管时,混气管内的“风阻”降低了高压可燃气体的流速并改变了气体的流向,调节混气管外配风管的上下位置可以调节空气的进入量,使可燃气体与空气的混合比例达到最佳。可燃气体从混气管出气端口流出来时,在分火头的作用下将可燃气体平衡向四周分布,而分火头底部平面或球面上的导火槽有效地改变可燃气体的流动方向,使可燃气体产生旋转流动。位于混气管出气端口外侧的导火圈又将可燃气体均匀地沿导火圈斜面向上放射分布。可燃气体在此状态下燃烧形成了一个类似锅形的碟形火焰,使火焰在较大的面积内均衡有效地分布。调节分火头与导火圈之间的距离可以调节火焰分布面积的大小。本实用新型猛火燃气灶热效率提高到了55%左右(现有技术为25%左右),节能达50%以上。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猛火燃气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620163928.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6-12-30
授权号 :
CN200993414Y
授权日 :
2007-12-19
发明人 :
张兵李永安
申请人 :
张兵
申请人地址 :
401320重庆市巴南区渔洞新龙街38号5-2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恒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寸南华
优先权 :
CN200620163928.2
主分类号 :
F24C3/02
IPC分类号 :
F24C3/02  F24C3/08  F23N3/0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C
其他家用炉或灶;一般用途家用炉或灶的零部件
F24C
其他家用炉或灶;一般用途家用炉或灶的零部件
F24C3/00
气体燃料的炉或灶
F24C3/02
仅由火焰产生热的
法律状态
2009-08-19 :
其他有关事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放弃生效日 : 20090805
2007-12-1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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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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