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首饰陈列或试戴的防盗与防撬系统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防盗装置,其用于首饰/珠宝物品(1)的陈列,所述防盗装置包括:一固定的板(4),所述板(4)具有孔口(7)并属于一盒体的上表面;及保持部件,所述保持部件将每个物品(1)保持在所述板(4)上,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它具有一接纳头部(2),所述接纳头部配有使所述接纳头部(2)连接于每个物品(1)的连接部件,接纳至少一件所述物品(1),并延伸一经由所述孔口(7)之一穿过的纵向刚性构件(3),所述滑动的或不滑动的纵向刚性构件(3)可借助于该纵向刚性构件与位于所述板(4)上的一止动件(6)的配合,在一安全位置被保持于所述板(4)上,所述的使所述接纳头部(2)连接于每个物品(1)的连接部件包括一弯曲的丝(11)或一轨道件(26),所述弯曲的丝或轨道件连结在所述接纳头部(2)处,并可通过锁紧部件(13,14)固定于所述刚性构件(3),所述锁紧部件(13,14)在安全位置位于所述板(4)下面。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于首饰陈列或试戴的防盗与防撬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9662A
申请号 :
CN200680005172.1
公开(公告)日 :
2008-02-06
申请日 :
2006-02-15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瓦尔特·罗萨
申请人 :
瓦尔特·罗萨
申请人地址 :
比利时格拉斯-奥洛涅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
余全平
优先权 :
CN200680005172.1
主分类号 :
A47F7/024
IPC分类号 :
A47F7/024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7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A47F
商店、仓库、酒店、饭店等场所用的特种家具、配件或附件;付款柜台
A47F7/00
适宜特殊商品或材料的陈列台、吊架或货架
A47F7/02
陈列珠宝、假牙、钟表、眼镜、透镜等用的
A47F7/024
有防止他人移动的装置的
法律状态
2008-12-03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8-02-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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