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辐射源和荧光材料的照明系统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产生彩色的,特别是琥珀色或者红色的光的照明系统,该照明系统包括辐射源和包括至少一种磷光体的荧光材料,该磷光体能够吸收一部分该辐射源发射出的光并且发出波长与所吸收的光的波长不同的光,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磷光体是发射琥珀色到红色光的、通式为(Ca1-x-y-zSrxBayMgz)1-n(Al1-a+bBa)Si1-bN3-bOb:REn的稀土金属激活的氧氮铝硅酸盐,其中0≤x≤1,0≤y≤1,0≤z≤1,0≤a≤1,0<b≤1以及0.002≤n≤0.2,并且RE选自铕(II)和铈(III)。本发明还涉及通式是(Ca1-x-y-zSrxBayMgz)1-n(Al1-a+bBa)Si1-bN3-bOb:REn的发琥珀色或者红色光的稀土金属激活的氧氮铝硅酸盐,其中0≤x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包括辐射源和荧光材料的照明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8278A
申请号 :
CN200680007504.X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申请日 :
2006-03-02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J·迈耶P·施米特W·梅尔H·-D·鲍森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李静岚
优先权 :
CN200680007504.X
主分类号 :
H05B33/14
IPC分类号 :
H05B33/14 C09K11/79 C09K11/80
法律状态
2008-12-03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2008-03-05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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