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燃料重整机构的柴油机排放系统
其他有关事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具有燃料重整机构的柴油机排放系统。其解决控制和降低柴油机有害排放物和燃油消耗的问题,特点是:排气管上并联一重整废气控制阀;排气管口连通着燃油重整器的进气口,燃油重整器的进气口通过三通管连通着重整废气控制阀的出气口;燃油重整器内沿轴向设有蜂窝煤状催化剂载体材料。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是:NOX排放会减少50%左右,微粒排放几乎不增加;并提高发动机的有效功率和热效率,破解柴油机“NOX-微粒”难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燃料重整机构的柴油机排放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033729.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01-19
授权号 :
CN201003443Y
授权日 :
2008-01-09
发明人 :
左承基钱叶剑徐宏明谈建
申请人 :
合肥工业大学
申请人地址 :
230009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代理机构 :
合肥金安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金惠贞
优先权 :
CN200720033729.4
主分类号 :
F02M25/12
IPC分类号 :
F02M25/1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02
燃烧发动机;热气或燃烧生成物的发动机装置
F02M
一般燃烧发动机可燃混合物的供给或其组成部分
F02M
一般燃烧发动机可燃混合物的供给或其组成部分
F02M25/00
向燃烧空气、主要燃料或燃料—空气混合气中加入非燃料物质或少量二次燃料用的发动机有关装置
F02M25/10
加入乙炔,非水中氢,非空气中氧或臭氧
F02M25/12
具有用于产生上述气体的装置
法律状态
2008-12-10 :
其他有关事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放弃生效日 : 2007119
2008-01-0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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