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家庭纪念品展示陈列架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一种塔式家庭纪念品展示陈列架,由至少两个盒体构成,盒体在垂直于水平面的方向上重叠设置,盒体内部用来存放家庭成员的纪念品,盒体的侧面中设置有开口,开口两侧的盒体外壁上设置有照片固定装置,任意相邻的两个盒体均由一个下位置的盒体和一个上位置的盒体构成,所述的上位置的盒体的直径均小于所述的下位置的盒体的直径。盒体均呈棱台状、或者锥台状、或者圆锥台状。本实用新型利用塔状结构的多个独立盒体构成陈列架,利用盒体外壁连接展示照片,可在360度方向上设置照片,提高了陈列架的利用效率。同时,利用盒体内空间放置个人纪念物品,能够将照片与相关的个人纪念物品利用同一盒体展示,提高展示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塔式家庭纪念品展示陈列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075826.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1-21
授权号 :
CN201101330Y
授权日 :
2008-08-20
发明人 :
柴斌
申请人 :
柴斌
申请人地址 :
200041上海市北京西路758弄19号202室
代理机构 :
上海世贸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严新德
优先权 :
CN200720075826.X
主分类号 :
A47F7/14
IPC分类号 :
A47F7/14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7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A47F
商店、仓库、酒店、饭店等场所用的特种家具、配件或附件;付款柜台
A47F7/00
适宜特殊商品或材料的陈列台、吊架或货架
A47F7/14
陈列图片用的,例如与书籍或种子袋结合在一起的
法律状态
2010-02-10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8-08-2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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