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置换筷头的卫生筷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可置换筷头的卫生筷,它由白色或者其它色彩的无毒性密胺树脂材料铸塑制成的筷柄和竹材制成的筷头构成,将筷头的凸榫插配于筷柄的孔内构成筷子即可供就餐使用,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了竹制筷头与密胺树脂筷柄相配合时具有受潮不变形和插接强度与柔韧性好的特性,拆卸组装十分方便,用餐时只需置换筷头可防止病从口入,家庭使用需要更新筷子时,只需购买筷头进行更换即可,能节约大量宝贵的竹木资源,又可节省大部份经济支出,推广使用将是一件利国惠民的好事,本实用新型选材合理、制作简单、造价较低,具有环保卫生并兼顾保留了民间竹筷传统特色的优点。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可置换筷头的卫生筷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081490.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0-16
授权号 :
CN201104735Y
授权日 :
2008-08-27
发明人 :
陈大友
申请人 :
犍为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
申请人地址 :
614400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489号
代理机构 :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张新
优先权 :
CN200720081490.8
主分类号 :
A47G21/10
IPC分类号 :
A47G21/1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7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A47G
家庭用具或餐桌用具
A47G21/00
餐桌用具
A47G21/10
糖夹子;芦荀夹子;其他食品夹具
法律状态
2011-12-21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156512757
IPC(主分类) : A47G 21/10
专利号 : ZL2007200814908
申请日 : 20071016
授权公告日 : 20080827
终止日期 : 20101016
号牌文件序号 : 101156512757
IPC(主分类) : A47G 21/10
专利号 : ZL2007200814908
申请日 : 20071016
授权公告日 : 20080827
终止日期 : 20101016
2008-08-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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