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蓝牙无线传输功能的DVR硬盘录像机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蓝牙无线传输功能的DVR硬盘录像机,包括电路控制部分;其特征在于设有DVR主芯片连接CPU,CPU连接蓝牙通信模块,蓝牙通信模块与蓝牙存储器连接。利用蓝牙支持设备短距离通信,一般是10m之内,使DVR和蓝牙存储器实现资源共享,省去了传统的电线;通过芯片上的无线接收器,配有蓝牙技术的电子产品能够在10m内彼此相通,传输速度可达到每秒钟1兆字节。这样,两个均配有蓝牙适配器的设备就可进行无线、高速传输数据,省去了烦琐的网线连接,达到节省空间,传输方便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性能可靠,且有效降低成本。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蓝牙无线传输功能的DVR硬盘录像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097321.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08-31
授权号 :
CN201069654Y
授权日 :
2008-06-04
发明人 :
吴丽颖郑龙周
申请人 :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300457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2号
代理机构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刘英兰
优先权 :
CN200720097321.3
主分类号 :
G11B31/00
IPC分类号 :
G11B31/00  H04B5/02  
IPC结构图谱
G
G部——物理
G11
信息存储
G11B
基于记录载体和换能器之间的相对运动而实现的信息存储
G11B31/00
用于记录或重现设备与有关设备协同作业的装置
法律状态
2010-11-24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17293807
IPC(主分类) : G11B 31/00
专利号 : ZL2007200973213
申请日 : 20070831
授权公告日 : 20080604
终止日期 : 20090930
2008-06-0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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