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向手机发送实时视频功能的网络摄像头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向手机发送实时视频功能的网络摄像头,旨在提供一种能够根据预先设置的手机号码发送的信号,将设定时间段内的视频发送到手机中,实现实时监控的网络摄像头。在网络摄像头内部电子线路中视频编解码器与数字信号处理器连接,数字信号处理器分别与具有分辨手机信号功能的网络控制器和网络传输控制程序存储器连接,视频编解码器与视频缓存器连接。当管理人员不在监控中心时,如果想查看监控现场的状况,通过手机发送信号以网络为媒体传送到网络摄像头,此摄像头将设定时间段内的视频信息发送到管理人员的手机中,从而可以很方便快捷的查看监控现场的实时状况,及时处理。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向手机发送实时视频功能的网络摄像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097506.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1-06
授权号 :
CN201118751Y
授权日 :
2008-09-17
发明人 :
赵慧郑龙周
申请人 :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300457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2号
代理机构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肖莉丽
优先权 :
CN200720097506.4
主分类号 :
H04N5/225
IPC分类号 :
H04N5/225 H04N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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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状态
2012-01-11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168309608
IPC(主分类) : H04N 5/225
专利号 : ZL2007200975064
申请日 : 20071106
授权公告日 : 20080917
终止日期 : 20101106
号牌文件序号 : 101168309608
IPC(主分类) : H04N 5/225
专利号 : ZL2007200975064
申请日 : 20071106
授权公告日 : 20080917
终止日期 : 20101106
2008-09-1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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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N201118751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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