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清新器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一种空气清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柱状香料膏(1);柱状筒体(2),筒体(2)前端部开口,尾端部设有通孔(21),该筒体(2)具有容置上述香料膏(1)的腔体;一推件(4),该推件(4)设于筒体(2)内托住上述的香料膏(1),推件(4)底部正对筒体(2)尾端部通孔设有一螺孔(41);以及旋转钮(3),包括下端部的旋转部(31)及上端部的伸长部(32),该伸长部(32)设外螺纹(321)并穿过筒体(2)尾端部的通孔(21),并与凹槽底部的螺孔(41)配合作用。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旋转部通过旋转可实现推件的上升和下降,从而达到香料膏在筒体内的伸缩;实现逐步挥发,延长使用,整体结构简单合理,操作方便快捷。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空气清新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09353.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05-11
授权号 :
CN201046253Y
授权日 :
2008-04-16
发明人 :
何建平
申请人 :
何建平
申请人地址 :
315171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集仕港集仕南路35号
代理机构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袁忠卫
优先权 :
CN200720109353.0
主分类号 :
A61L9/12
IPC分类号 :
A61L9/1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1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A61L
材料或消毒的一般方法或装置;空气的灭菌、消毒或除臭;绷带、敷料、吸收垫或外科用品的化学方面;绷带、敷料、吸收垫或外科用品的材料
A61L9/00
空气的消毒、灭菌或除臭
A61L9/015
应用气态或气化物质,例如臭氧
A61L9/04
使用不加热时在空气中气化的物质
A61L9/12
其装置,例如储存器
法律状态
2011-07-20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87707923
IPC(主分类) : A61L 9/12
专利号 : ZL2007201093530
申请日 : 20070511
授权公告日 : 20080416
终止日期 : 20100511
2008-04-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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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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