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可植骨融合人工股骨头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一种改进的可植骨融合人工股骨头,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植入容易、稳定性好,可防止松动、旋转、下沉的改进的可植骨融合人工股骨头,其技术方案是:这种改进的可植骨融合人工股骨头由股骨柄、股骨颈和带内极层及外极层的双动头组成,股骨柄的下部为中空管状,下端开口,管壁上均布有内外相通的多个通孔。这种改进的人工股骨头,在股骨柄植入前将股骨柄下段中空部分植入患者的碎骨,再将股骨头柄植入股骨腔,这样植入的骨就会穿过通孔与股骨腔内周围的骨皮质长在一起,彻底解决了人工股骨头植入后股骨柄松动和下沉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改进的可植骨融合人工股骨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38392.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2-28
授权号 :
CN201131820Y
授权日 :
2008-10-15
发明人 :
李西成张国川张英泽
申请人 :
李西成;张国川;张英泽
申请人地址 :
050051河北省石家庄市泰华街313-2-3-501
代理机构 :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曹淑敏
优先权 :
CN200720138392.3
主分类号 :
A61F2/36
IPC分类号 :
A61F2/36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1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A61F
可植入血管内的滤器;假体;为人体管状结构提供开口、或防止其塌陷的装置,例如支架;整形外科、护理或避孕装置;热敷;眼或耳的治疗或保护;绷带、敷料或吸收垫;急救箱
A61F2/00
可植入血管中的滤器;假体,即用于人体各部分的人造代用品或取代物;用于假体与人体相连的器械;对人体管状结构提供开口或防止塌陷的装置,例如支架
A61F2/02
能移植到体内的假体
A61F2/30
关节
A61F2/32
用于髋部的
A61F2/36
股骨头
法律状态
2010-03-17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8-10-1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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