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两次气化燃烧功能的锅炉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两次气化燃烧功能的锅炉,它是将煤气发生炉和供暖供热锅炉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第一次气化燃烧时能对燃料进行预热、烘干脱水、炭化或焦化、气化燃烧,并析出挥发分、焦油及有害气体。在第二次气化燃烧时能将第一次气化燃烧所析出的挥发分、焦油及有害气体进一步的分解气化燃烧,因此燃烧充分,无黑烟,粉尘少。本实用新型能适应含水量大、尺寸大小不一、形状杂、粉末状低热值的矿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的气化燃烧,也适合矿物质和生物质燃料的混合气化燃烧,就是动物的尸体或粪便及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也能气化燃烧,对燃料的适应性强。除作为民用锅炉外,还适合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焚烧处理和利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有两次气化燃烧功能的锅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78007.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0-12
授权号 :
CN201149372Y
授权日 :
2008-11-12
发明人 :
王振孝
申请人 :
王振孝
申请人地址 :
102218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三区三楼四单元202号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0720178007.8
主分类号 :
F24H1/40
IPC分类号 :
F24H1/40  F23N3/00  F23B60/00  F23B101/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H
一般有热发生装置的流体加热器,例如水或空气的加热器
F24H
一般有热发生装置的流体加热器,例如水或空气的加热器
F24H1/00
有热发生装置的水加热器,例如锅炉、流动加热器、贮水加热器
F24H1/22
除去连续流动或贮水加热器以外的水加热器,例如用于集中供热的水加热器
F24H1/40
用水管或水管组的
法律状态
2012-12-12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364917679
IPC(主分类) : F24H 1/40
专利号 : ZL2007201780078
申请日 : 20071012
授权公告日 : 20081112
终止日期 : 20111012
2008-11-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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