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照明灯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警示照明灯,主要在一灯座上组设有一第一光源与一第二光源,且第一光源与第二光源的照射方向是呈90度,又,在对应包覆第一光源的一第一灯壳一侧,是成型有一透孔,而透孔内并组设有对应第二光源的一第二灯壳,驱动第一光源与第二光源发光后,可同时发出警示灯光与照明灯光。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警示照明灯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81218.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0-19
授权号 :
CN201083344Y
授权日 :
2008-07-09
发明人 :
林永发
申请人 :
林永发
申请人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县
代理机构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孙皓晨
优先权 :
CN200720181218.7
主分类号 :
F21S8/10
IPC分类号 :
F21S8/10  F21V15/02  F21V21/00  F21W101/02  F21Y113/0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1
照明
F21S
非便携式照明装置或其系统
F21S
非便携式照明装置或其系统
F21S8/00
准备固定安装的的照明装置
F21S8/10
专门适用于车辆
法律状态
2016-12-07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691183110
IPC(主分类) : F21S 8/10
专利号 : ZL2007201812187
申请日 : 20071019
授权公告日 : 20080709
终止日期 : 20151019
2008-07-0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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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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