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净化装置
其他有关事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摘要

一种烟气净化装置,包括用管道串接的雾化过滤装置及水过滤装置,雾化过滤装置的前端管道与烟气相通,所述的雾化过滤装置包括雾化过滤筒体、进水管、喷水管以及旋转叶轮,所述的雾化过滤筒体设有进气口和出水口,所述的进水管与进气口相对,所述由传动装置带动旋转的喷水管支撑在两轴承座中,其一端与进水管相对接,另一端伸入雾化过滤筒体中,其末端管口封闭,周壁均布有小孔,所述旋转叶轮与喷水管同轴安装,旋转叶轮两端面间设有以环状阵列旋转布置的叶片,雾化过滤筒体出水口下方管道上设有可调阻尼板。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烟气中的烟尘和有毒物质溶解于水雾中,使排出的烟气不再造成环境污染,具有除尘消烟效果好,成本低的优点。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烟气净化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84008.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0-09
授权号 :
CN201110558Y
授权日 :
2008-09-03
发明人 :
张宏生
申请人 :
张宏生
申请人地址 :
315032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穆家129号宁波江北宏海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宁波天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章翠云
优先权 :
CN200720184008.3
主分类号 :
F23J15/04
IPC分类号 :
F23J15/04  B01D47/06  B01D47/0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
燃烧生成物或燃烧余渣的清除或处理;烟道
F23J15/00
处理烟或废气装置的配置
F23J15/02
纯化的,例如除去有毒物质
F23J15/04
用清洗流体
法律状态
2009-09-09 :
其他有关事项(避免重复授权放弃专利权)
放弃生效日 : 2007109
2008-09-0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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