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管道中的离心式除雾器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结构简单、能有效去除烟气中液体的用于管道中的离心式除雾器,包括:离心器本体,本体的一端设置有进气通道,另一端设置有出气通道;在进气通道中还设置有能使气流产生离心力的离心叶轮,在本体上还设置有排液口。在排气管道上使用所述的离心式除雾器,其液体捕集量大,可适用于任何气流方向,能有效地去除烟气中所含的液体,不堵塞,能够连续运行无须维护。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于管道中的离心式除雾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720199698.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7-12-07
授权号 :
CN201157729Y
授权日 :
2008-12-03
发明人 :
陈松陈志伟李东毛宝宝王远海
申请人 :
张家港市新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215600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2号
代理机构 :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黄春松
优先权 :
CN200720199698.X
主分类号 :
B01D45/14
IPC分类号 :
B01D45/14  
IPC结构图谱
B
B部——作业;运输
B01
一般的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或装置
B01D45/00
通过重力、惯性或离心力从气体或蒸气中分离弥散的粒子
B01D45/12
利用离心力
B01D45/14
靠旋转的轮叶、盘、转筒或刷产生离心力
法律状态
2018-01-23 :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IPC(主分类) : B01D 45/14
申请日 : 20071207
授权公告日 : 20081203
2009-10-28 :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 : 张家港市新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变更后 : 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 : 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2号,邮编 : 215600
变更后 : 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振兴路),邮编 : 215600
2008-12-0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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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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