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水泥颅耳角支撑支架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骨水泥颅耳角支撑支架,该支架由骨水泥组成;其整体呈月牙形;其外侧面为两头翘中间低的“凹”字形,其横截面基本为三角形,从底部向上,支架逐渐变薄;支架中间有五个间隔相等的小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其支架不仅达到形成的夹角稳定持久,而且最大程度的接近自然;选择常用生物材料骨水泥,具有良好的组织相容性和很高的抗压强度,该材料价格便宜,患者完全能够承受;手术中可以根据实际颅耳角的大小用骨锉调整支架的高度,根据特殊颅耳沟的弧度变化,将支架折成二部分,分别置于再造耳的上下嵴,操作方便,灵活;制作定形及使用快捷方便,节省手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骨水泥颅耳角支撑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057760.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4-25
授权号 :
CN201213852Y
授权日 :
2009-04-01
发明人 :
张如鸿许枫
申请人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申请人地址 :
200011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
代理机构 :
上海翼胜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
翟 羽
优先权 :
CN200820057760.6
主分类号 :
A61F2/18
IPC分类号 :
A61F2/18  A61F2/82  A61F11/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1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A61F
可植入血管内的滤器;假体;为人体管状结构提供开口、或防止其塌陷的装置,例如支架;整形外科、护理或避孕装置;热敷;眼或耳的治疗或保护;绷带、敷料或吸收垫;急救箱
A61F2/00
可植入血管中的滤器;假体,即用于人体各部分的人造代用品或取代物;用于假体与人体相连的器械;对人体管状结构提供开口或防止塌陷的装置,例如支架
A61F2/02
能移植到体内的假体
A61F2/18
耳内或鼻内的组成部分,例如耳膜
法律状态
2011-06-29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083088683
IPC(主分类) : A61F 2/18
专利号 : ZL2008200577606
申请日 : 20080425
授权公告日 : 20090401
终止日期 : 20100425
2009-04-0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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