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应用于采油井修井施工时,排除井口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特征是:箱体为钢板焊接的密闭箱,在箱体的下部固定有排液管。在箱体的顶部有排气孔,排气孔连接鼓风机的入口。在箱体的壁上固定有引风管。引风管的排气口在箱体内,引风管的进口在箱体外部。在箱体内固定有挡板,挡板与引风管的排气口垂直相对。效果是:能用来为井口设置低压引流区域,将溢出的有毒有害气体通过低压引流区域抽空后排放,使得施工井口附近没有外泄的有毒有害气体,达到不影响修井作业的正常施工,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修井井口有毒有害气体引流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109738.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8-07
授权号 :
CN201241652Y
授权日 :
2009-05-20
发明人 :
景忠锋张鹏云杨学峰王学海陈占山南小东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100011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实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李玉明
优先权 :
CN200820109738.1
主分类号 :
E21B33/03
IPC分类号 :
E21B33/03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21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
E21B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从井中开采油、气、水、可溶解或可熔化物质或矿物泥浆
E21B33/00
井眼或井的密封或封隔
E21B33/02
地面密封或封隔
E21B33/03
井口;其配置
法律状态
2018-08-31 :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IPC(主分类) : E21B 33/03
申请日 : 20080807
授权公告日 : 20090520
2009-05-2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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