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香烟代用品作用的环保型非可燃性雾化电子香烟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一种具有香烟代用品作用的环保型非可燃性雾化电子香烟,涉及香烟代用品,包括可拆合的控制器和发生器,控制器内部依次设有指示灯盖、信号指示灯、可充电锂电池、集成线路板、驻极体传声器、中空的连接导体B;发生器内部依次设有中空的连接导体A、振动膜片、阻液片、次级贮液室、加热器、导液机构、贮液室、软性吸嘴;连接导体A设有进气孔,软性吸嘴与贮液室之间留有作为气流通道的间隙,驻极体传声器与连接导体B之间留有驻极体传声器工作所需的空间。本实用新型外形和香烟类似,小巧易携带,结构简单,成本低廉,符合吸烟者的使用习惯,没有焦油、一氧化碳等有害物,降低了致癌风险,无火灾隐患,其吸出的烟雾无环境污染。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香烟代用品作用的环保型非可燃性雾化电子香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132275.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8-19
授权号 :
CN201238610Y
授权日 :
2009-05-20
发明人 :
夏浩然
申请人 :
夏浩然
申请人地址 :
413000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八字哨镇岭湖村第七村民组
代理机构 :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魏殿绅
优先权 :
CN200820132275.0
主分类号 :
A24F47/00
IPC分类号 :
A24F47/00  B05B17/04  H04R19/01  H04R19/04  G05B19/04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4
烟草;雪茄烟;纸烟;模拟吸烟装置;吸烟者用品
A24F
吸烟者用品;火柴盒;模拟的吸烟装置
A24F47/00
在其他类未列入的吸烟者用品
法律状态
2012-10-31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339137031
IPC(主分类) : A24F 47/00
专利号 : ZL2008201322750
申请日 : 20080819
授权公告日 : 20090520
终止日期 : 20110819
2009-05-2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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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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