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火苗点火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双火苗的点火装置,包括有壳体、燃气箱、燃气管、喷火嘴组件、电子点火组件,所述的燃气箱上固定设置有气阀针,该气阀针上插设有燃气撬板,所述的燃气管的两端分别连接该气阀针与喷火嘴组件,所述的喷火嘴组件为直冲式喷火宝塔,该直冲式喷火宝塔包括有雾化器、混合室和火焰喷气嘴,所述混合室的外壁上设置有的空气进气口,且该混合室的外壁上滑动套贴设置有与空气进气口适配的控制套。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满足了不同温度和使用领域的需求,做到一物多用的效果,而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只需控制控制移动,就可以实现火苗转换,相比较传统的双火苗的点火装置,极大地简化了机构设置,减少产品体积,降低生产成本。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双火苗点火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164386.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09-19
授权号 :
CN201265872Y
授权日 :
2009-07-01
发明人 :
戴绍焕
申请人 :
戴绍焕
申请人地址 :
325000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浦冬宁7幢507室
代理机构 :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阿宝
优先权 :
CN200820164386.X
主分类号 :
F23Q2/167
IPC分类号 :
F23Q2/167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Q
点火
F23Q
点火
F23Q2/00
装有燃料的点火器,例如点烟用打火机
F23Q2/16
气体燃料点火器,例如以液态贮存的可燃气
F23Q2/167
火焰可调节的
法律状态
2017-11-03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3Q 2/167
申请日 : 20080919
授权公告日 : 20090701
终止日期 : 20160919
申请日 : 20080919
授权公告日 : 20090701
终止日期 : 20160919
2009-07-0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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