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照相机的帽子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用品,尤其涉及一种供儿童使用的带照相机的帽子。一种带照相机的帽子,包括帽沿、帽身和帽尖,所述帽身内部设有照相机,照相机的按钮设置在帽身的外侧,照相机的镜头部分设置在帽沿下的底盖上。所述帽沿底部设有照明装置。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儿童戴着的帽子可以记录下其生活的情景,方便成人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和解答。使用方便,娱乐性和教育性强。有益于儿童与父母之间的交流等。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带照相机的帽子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0820165578.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08-10-13
授权号 :
CN201278851Y
授权日 :
2009-07-29
发明人 :
马龙娇魏呈远杨颖
申请人 :
浙江大学
申请人地址 :
310027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代理机构 :
杭州裕阳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张骁敏
优先权 :
CN200820165578.2
主分类号 :
A42B1/24
IPC分类号 :
A42B1/24  G03B29/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2
帽类制品
A42B
帽子;头部覆盖物
A42B1/24
有可附着其他制品的,例如备忘牌或镜子
法律状态
2011-12-14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号牌文件类型代码 : 1605
号牌文件序号 : 101154309902
IPC(主分类) : A42B 1/24
专利号 : ZL2008201655782
申请日 : 20081013
授权公告日 : 20090729
终止日期 : 20101013
2009-07-2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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