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播电视录制用三维移动式录制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广播电视录制用三维移动式录制设备,包括录制设备本体,所述录制设备本体底端中部焊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顶端中部开设有圆孔,所述圆孔内壁中部安装有圆杆,所述圆孔内壁底端开设有圆槽,所述圆槽内壁中部安装有圆盘,所述连接板底端中部连接有底板,所述连接板顶端四角处均安装有固定杆,所述底板底端两侧均安装有第一半圆环,本实用新型结构科学合理,使用安全方便,通过圆柱、第一半圆环、第二半圆环、半圆槽、挡板、圆珠和限位孔,能够便于录制设备本体的移动,且能够对录制设备本体进行固定和限位,防止录制设备本体在圆柱上发生掉落的现象,以此代替了拍摄人员拿取录制设备本体拍摄的方式。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广播电视录制用三维移动式录制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409246.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3-28
授权号 :
CN209705583U
授权日 :
2019-11-29
发明人 :
范佳明
申请人 :
吉林师范大学
申请人地址 :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代理机构 :
北京君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程远
优先权 :
CN201920409246.2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20 H04N5/76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19-11-2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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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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