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交通用警示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市政交通用警示装置,包括底座和支撑杆,所述底座的内部设有安置槽,且安置槽的内部镶嵌安装有太阳能蓄电池,所述底座的顶部通过安装架固定安装有安装筒,所述安装筒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电动推杆,所述电动推杆的输出端固定安装有支撑杆,支撑杆与安装筒之间通过滑块与滑槽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杆正面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爆闪灯,所述支撑杆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安装室。本实用新型设置有电动推杆使装置实现了自动化升降调节的功能,设置的录像器通过摄像头使装置达到了实时监测的功能,便于相关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更好的掌握装置周围环境的实际事物,设置的行走轮使装置更加便于使用,扩大了适用范围,值得推广使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市政交通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494983.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4-12
授权号 :
CN209779482U
授权日 :
2019-12-13
发明人 :
张鸿杰范大海李学坤刘洋
申请人 :
张鸿杰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兴化路47号6号楼二单元304户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0494983.7
主分类号 :
E01F9/615
IPC分类号 :
E01F9/615 E01F9/688 E01F9/646 E01F9/608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15
照明的
法律状态
2022-04-08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E01F 9/615
申请日 : 20190412
授权公告日 : 20191213
终止日期 : 20210412
申请日 : 20190412
授权公告日 : 20191213
终止日期 : 20210412
2019-12-1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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