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工程用空气调节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暖通工程用空气调节装置,属于暖通工程技术领域。该装置包括污风管道、新风管道和空气净化机;污风管道一端与空气净化机的污风入口连通另一端与室内连通,新风管道一端与空气净化机的新风出口连通另一端与室内连通;空气净化机包括热交换器、空气净化组件、空气换向机构、新风风机、污风风机,热交换器的污风出口通过管道一与室外连通,热交换器的新风入口通过管道二与室外连通;空气换向机构包括将管道一与管道二连通的管道三,管道一与管道三的连通处以及管道二与管道三的连通处均形成三通结构并在三通结构位置设置换向阀板。本实用新型能进行室内空气自循环净化和室内外空气循环,在任何天气条件下均能为室内提供优良空气。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暖通工程用空气调节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497241.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4-13
授权号 :
CN210688537U
授权日 :
2020-06-05
发明人 :
刘潭潭
申请人 :
刘潭潭
申请人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北吉里3栋6号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0497241.X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28  F24F13/3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2-03-29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4F 3/16
申请日 : 20190413
授权公告日 : 20200605
终止日期 : 20210413
2020-06-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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