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燃气体报警器防护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燃气体报警器防护装置,包括第一直板,所述第一直板中设有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的上端固接有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的内侧贴合有报警器,所述第一直板的下端贴合有第二直板,所述第二直板的底面左右两侧设有第一螺栓,所述第二直板的下端固接有支撑组件。该可燃气体报警器防护装置,通过卡块、第一直块、第二直块、第二螺栓和螺母的连接配合,使报警器在进行工作时,可以将其外壁通过卡块进行保护,避免报警器直接受到碰撞,解决了报警器容易因工作人员工作不注意时,受到直接碰撞导致损坏的问题,通过螺杆、转块和螺纹套的连接配合,不能固定不同尺寸的报警器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可燃气体报警器防护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729039.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5-21
授权号 :
CN210196831U
授权日 :
2020-03-27
发明人 :
赵东海
申请人 :
南京特安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燕湖路185号(江宁开发区)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0729039.5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G08B21/1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0-03-2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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