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除甲醛功能的空气净化器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除甲醛功能的空气净化器,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腔顶部的两侧均连通有进气筒,所述箱体内腔底部的中心处连通有出气筒,所述箱体的内腔设置有除甲醛机构,所述除甲醛机构包括隔板、紫外线杀菌灯、透气孔、活性炭吸附板、过滤棉、甲醛捕捉剂和吸气扇,所述进气筒的内腔设置有吸气扇,所述箱体内腔的顶部横向焊接有隔板。本实用新型通过隔板、紫外线杀菌灯、透气孔、活性炭吸附板、过滤棉、甲醛捕捉剂和吸气扇的配合,可对室内甲醛有害气体进行充分吸收净化,解决了传统空气净化器除甲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避免甲醛有害气体对居住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提高室内的空气质量。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除甲醛功能的空气净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777098.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5-28
授权号 :
CN210980146U
授权日 :
2020-07-10
发明人 :
赵睿
申请人 :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申请人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
代理机构 :
北京兴智翔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范万兴
优先权 :
CN201920777098.X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28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2-05-17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F24F 3/16
申请日 : 20190528
授权公告日 : 20200710
终止日期 : 20210528
申请日 : 20190528
授权公告日 : 20200710
终止日期 : 20210528
2020-07-1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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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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