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播摄影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直播摄影支架,其包括竖直杆组件、支撑组件、连接杆以及手机夹;所述支撑组件设置在所述竖直杆组件的下部,所述连接杆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竖直杆组件的侧面,所述手机夹的背部固定连接于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采用上述结构的摄影支架,手机夹角度位置固定且稳定,直播画面也不易倾斜变动。更佳的,所述连接杆倾斜向上设置,所述手机夹具有手机支撑面,所述手机支撑面垂直所述连接杆设置,所述竖直杆组件包括竖直杆体,所述连接杆和竖直杆体的中心轴线之间的夹角大于等于60°且小于等于62°。采用上述的设置,直播画面能获得较佳的效果,画面内容比例协调,网络观众的观感好。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直播摄影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778517.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5-27
授权号 :
CN210372717U
授权日 :
2020-04-21
发明人 :
林彩文
申请人 :
林彩文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西鱼巷小区
代理机构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肖军
优先权 :
CN201920778517.1
主分类号 :
F16M11/28
IPC分类号 :
F16M11/28 F16M11/04 H04M1/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28
具有单独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0-04-2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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