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用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市政工程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市政工程用警示装置,包括装置壳体,装置壳体上表面中心位置开设有收纳方孔,收纳方孔的内部嵌设有放置架,且放置架的形状为凹型结构,放置架两侧靠近顶端的位置处均设置有横板,装置壳体顶板两侧靠近边缘位置处均开设旋转槽。本实用新型中,首先,通过丝杆和螺旋套的配合能够将放置架通过收纳方孔收纳到装置壳体之中,在警示装置运输过程中遇到颠簸的时候可以避免警示板与周围物品发生碰撞,对警示板造成损坏;其次,通过将固定板从挡板下方拿掉,将警示板从竖槽中取出,将警示板与装置本体分离进行冲洗,避免污水洒落在装置上锈蚀装置,保障了装置的使用寿命。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市政工程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859762.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6-10
授权号 :
CN210712616U
授权日 :
2020-06-09
发明人 :
冯淼
申请人 :
绍兴中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天姥路1号1幢202-207室绍兴中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陆永强
优先权 :
CN201920859762.5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58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0-06-0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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