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文化传媒用具有平移功能的摄影拍照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文化传媒用具有平移功能的摄影拍照支架,包括第一支框和第二支框,所述第一支框和第二支框底端均活动安装有支腿,所述第一支框和第二支框相对一侧中部分别开设有螺槽和连接槽,所述第一支框内部一侧活动安装有连接螺杆。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第一支框和第二支框相对一侧分别开设有螺槽和连接槽,且连接槽内部一侧穿过第一支框活动安装有连接螺杆,并还在第一支框顶端通过安装块活动安装有滑杆,且还在第二支框顶端通过滑块活动安装有支架,当需要进行平移拍摄时把第一支框和第二支框分开通过螺槽和连接螺杆使滑杆与第一支框和第二支框之间相连接,且滑块通过滑孔、滑杆进行连接进行平移,这样既便捷也稳定。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文化传媒用具有平移功能的摄影拍照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903675.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6-17
授权号 :
CN210462202U
授权日 :
2020-05-05
发明人 :
钟丽娟
申请人 :
白羊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北侧创智东园2-1401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0903675.5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0-05-0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