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预防装置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近视预防装置,包括用于固定在头部的头部支架,在头部支架上与眼睛相对应的位置设有预防部件;所述的预防部件包括塑形部件,塑形部件中,塑形座上设有塑形阵列,所述的塑形阵列由多个塑形单元组成,塑形单元设有可伸缩的压头,塑形阵列的压头构成的形状与预期的眼球的形状相对应。通过设置的塑形部件,能够通过调节塑形阵列中各个塑形单元的压头伸缩,来调整成预期拟塑形的角膜形状,在佩戴过程中,通过该塑形形状逐步调节眼球的前后轴长度,从而实现近视预防,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矫正近视。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近视预防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912791.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6-18
授权号 :
CN210749687U
授权日 :
2020-06-16
发明人 :
黄艳李雪瑶刘庆张娇娇莫春艳
申请人 :
黄艳
申请人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建设路62号重庆渝北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
武汉维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彭永念
优先权 :
CN201920912791.3
主分类号 :
A61F5/00
IPC分类号 :
A61F5/00  A61H23/02  G02F1/13  G02F1/133  G08B21/2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1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A61F
可植入血管内的滤器;假体;为人体管状结构提供开口、或防止其塌陷的装置,例如支架;整形外科、护理或避孕装置;热敷;眼或耳的治疗或保护;绷带、敷料或吸收垫;急救箱
A61F5/00
骨骼或关节非外科处理的矫形方法或器具;护理器材
法律状态
2022-03-22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A61F 5/00
登记生效日 : 20220310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黄艳
变更后权利人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建设路62号重庆渝北人民医院
变更后权利人 :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23号
2020-06-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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