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
授权
摘要

本申请涉及空气净化设备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器包括机壳、静电除尘单元、除甲醛单元和第一滤网,机壳内形成风道;静电除尘单元设置于风道内;除甲醛单元设置在风道内,其包括紫外灯和在所紫外灯照射范围内的二氧化钛涂层;第一滤网设置于静电除尘单元与出风口之间的风道内,其具有垂直于风道内气流方向的第一位置和平行于风道内气流方向的第二位置;静电除尘单元和紫外灯可独立控制启停。空气净化器可以实现不同的控制模式,既能满足用户快速除尘除菌除醛的要求,也能切换不同浓度颗粒物净化、以及单纯除甲醛等功能,控制方式多样,实现节能增效,极大增强了空气净化器的用户体验。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空气净化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931230.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6-18
授权号 :
CN210425346U
授权日 :
2020-04-28
发明人 :
王贤波汪春节李宁王堃曾焕雄程晨肖德玲
申请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代理机构 :
北京华夏泰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韩来兵
优先权 :
CN201920931230.8
主分类号 :
F24F3/16
IPC分类号 :
F24F3/16  F24F13/28  F24F13/20  F24F11/89  F24F110/66  F24F110/6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4
供热;炉灶;通风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
空气调节;空气增湿;通风;空气流作为屏蔽的应用
F24F3/00
从一个或多个集中式空调站向可以得到二次处理的房间或场所内的分配装置供给经过处理的一次空气的空气调节系统;专门为这种系统设计的设备
F24F3/12
以加热和冷却除外的其他方式处理空气为特征的
F24F3/16
净化处理,例如过滤处理;消毒处理;臭氧化处理
法律状态
2020-04-2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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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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