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废液的雾化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废液的雾化装置,应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液系统;所述的雾化装置包括喷枪(1)、废液输送管道(2)和机架(4);所述的雾化装置设有压缩空气管道(3),所述的废液输送管道(2)和压缩空气管道(3)与喷枪(1)的后端连通;所述的喷枪(1)前端设有雾化喷头(8)。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利用特殊的雾化喷头,将废液进行雾化处理,可有效减少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液系统中废液对水泥窑正常生产的影响,提高水泥窑生产的稳定性,实现水泥窑的正常生产与废液高温处理的正常进行。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废液的雾化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935425.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6-20
授权号 :
CN210291902U
授权日 :
2020-04-10
发明人 :
何承发李大明李朝晖陈凤银张长乐汪克春汪宁肖杰玉赵峰娃考传利杨长青王虎山秦宗甲邱振夏任明政温亚菲鲁朝朋胡园园
申请人 :
安徽海螺川崎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海螺川崎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螺川崎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南路火龙岗镇
代理机构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马荣
优先权 :
CN201920935425.X
主分类号 :
F23G7/04
IPC分类号 :
F23G7/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7/00
专门适用于焚烧特殊废物或低品位燃料
F23G7/04
处理废液的,例如亚硫酸盐废液
法律状态
2020-04-1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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