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包括警示板,所述警示板左右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第一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顶部套接有活动杆,所述第一连接杆顶部开设有第一空腔,所述第一空腔后侧壁固定安装有第一弹簧。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解决了目前市场上现有的房屋建筑施工用警示装置在使用时不够灵活,一个警示装置只能使用一种固定类型的提示牌,当作业地点移动或作业项目更换时,因提示牌无法更换,造成警示装置无法使用,从而使得施工方的施工成本加大,大大降低了警示装置的实用性,而且单一的通过提示牌来对周围群众警示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0944954.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6-22
授权号 :
CN210529529U
授权日 :
2020-05-15
发明人 :
石亮亮
申请人 :
福建国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1#楼14层02办公(自贸试验区内)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1920944954.6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15 E01F9/669 G09F7/18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0-05-1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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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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