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醒目的车站轨道警示装置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醒目的车站轨道警示装置,包括固定座、升降机构、支架、警示板,升降机构的外侧底端连接固定座的顶端面,升降机构的外侧顶端连接支架的底端,支架设于警示板左右端面的中下部;升降机构包括驱动电机、底座、限位支座、丝杆和丝杆螺母,所述警示板的侧边上设主机壳,所述主机壳上设激光发射器、激光接收器和报警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示装置,可调节支架的竖直高度,通过激光线束构成警戒范围,形成可报警的醒目的警戒围挡,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醒目的车站轨道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012511.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7-01
授权号 :
CN210766473U
授权日 :
2020-06-16
发明人 :
李长留张金瑞张琼洁赵豪杰杨光
申请人 :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申请人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
代理机构 :
成都其高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廖曾
优先权 :
CN201921012511.X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46 E01F9/00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2-06-14 :
专利权的终止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IPC(主分类) : E01F 9/608
申请日 : 20190701
授权公告日 : 20200616
终止日期 : 20210701
申请日 : 20190701
授权公告日 : 20200616
终止日期 : 20210701
2020-06-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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