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画制作用手持摄像机的稳定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动画制作用手持摄像机的稳定装置,包括立杆、支撑平台和支撑机构,所述立杆的两侧均通过连接件设置有横杆和把手,所述立杆的底端设置有支撑机构,所述立杆的顶端安装有第二支撑座,且第二支撑座的一侧设置有第二挡块,所述第二支撑座的内部设置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支撑座的一端设置有第一支撑座,所述第一支撑座内部的底端设置有第一电机,且第一支撑座一侧的底端设置有第一挡块,且第一挡块与第二挡块的内部安装有第三电机,所述立杆的内部设置有无线收发模块、单片机、陀螺传感器和电池。本实用新型可以全方位调节摄像机的角度,且可以减少摄像机的晃动,不使用时,便于放置,且可以调节把手的位置。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动画制作用手持摄像机的稳定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017148.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7-02
授权号 :
CN210979132U
授权日 :
2020-07-10
发明人 :
张亚飞
申请人 :
天津特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滨海华贸中心-422(天津顺信达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13号)
代理机构 :
北京沁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汪发成
优先权 :
CN201921017148.0
主分类号 :
F16M11/12
IPC分类号 :
F16M11/12 F16M11/18 F16M13/04 G03B17/5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F16M11/06
允许转动的
F16M11/12
多方向转动的
法律状态
2020-07-1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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