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影信息共享展示系统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电影信息共享展示系统,属于影视宣传设备技术领域,通过设置三面展示的展示箱,并且在展示箱的侧面顶部和底部分别设置LED显示屏以及走字屏幕,在宣传画面的同时还能辅以文字,提高了本实用新型的宣传效果,展示箱和基座间采用支撑柱连接,且支撑柱和基座间设置有转轴,展示箱可旋转展示不同侧面的LED屏幕,增加了本实用新型多种展示内容调节的便利性,支撑柱的底部设置有环状卡板,环状卡板设置三组呈中心对称布置的卡槽,在基座内部底端通过弹簧连接有固定柱,固定柱设置于套管内,通过固定柱和卡槽的配合以锁定展示箱,防止展示箱在风力等因素作用下意外转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电影信息共享展示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123977.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7-17
授权号 :
CN210510802U
授权日 :
2020-05-12
发明人 :
潘振伟汪敏钟炜张火林
申请人 :
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运通大厦707
代理机构 :
泉州市立航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陈菊珍
优先权 :
CN201921123977.7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08 F16M11/22 G09F9/33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0-05-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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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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