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固定台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固定台,包括固定台机构、保护机构和电线防护板,所述电线防护板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防护板基座,且防护板基座与固定台机构固定连接,所述电线防护板的前表面转动连接有防护卡板,所述防护卡板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卡板固定栓,且卡板固定栓与电线防护板固定连接;通过设计了安装在固定台外壳后表面的电线防护板便于固定外接设备的数据线,解决了现有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固定台在外接装置时,由于其电线较长,从而易出现打结、缠绕,最终影响拆装和后续使用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固定台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192634.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7-26
授权号 :
CN210440838U
授权日 :
2020-05-01
发明人 :
宋明阳岳越野李波
申请人 :
河南华科检测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办事处二十里河村
代理机构 :
郑州明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张燕
优先权 :
CN201921192634.6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G08B29/00  H02G3/0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0-05-0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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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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