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通于市政排水通道的车辆地桩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通于市政排水通道的车辆地桩,包括:开设于地面的桩洞,桩洞的底部高于市政排水通道;连通于桩洞的底部和市政排水通道的输送管,输送管设有单向阀;固定于桩洞的内壁的支架;竖向插设于桩洞内且底面支设于支架的桩杆,桩杆的侧壁和桩洞的内壁之间形成连通于地面和市政排水通道的排水空隙。本实用新型连通于市政排水通道的车辆地桩通过在地面上设置供桩杆插设的桩洞,桩洞的底部和市政排水通道相互连通,从而进入桩洞的水能够排到市政排水通道内,避免桩洞内聚积水,在保证桩杆起到限流车辆作用的前提下,解决现有技术中凹槽内部容易聚积雨水的问题,同时提高地面上附近区域排水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连通于市政排水通道的车辆地桩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475441.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9-06
授权号 :
CN211171713U
授权日 :
2020-08-04
发明人 :
邝楚钊卢建文王朝龙区建峰胡帅程永康吕家杰李博方速昌陈奕才常晨曦
申请人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代理机构 :
上海唯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红艺
优先权 :
CN201921475441.1
主分类号 :
E01F13/00
IPC分类号 :
E01F13/00 E01F13/02 E03F3/00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13/00
阻挡或限制交通的装置,例如,门、路障
法律状态
2020-08-0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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