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锅炉烟气热解垃圾的系统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火电厂锅炉烟气热解垃圾的系统,火电厂包括电站锅炉和汽轮机,所述系统包括高温烟气管道、低温烟气管道;以及垃圾储坑、入料部、干燥炉和热解炉,垃圾储坑内的垃圾经由入料部而被送至干燥炉或热解炉内;干燥炉与高温烟气管道连通;热解炉设置于电站锅炉的附近,高温烟气管道与热解炉连通,作为热解炉的热源使炉内垃圾热解。通过本实用新型的火电厂锅炉烟气热解垃圾的系统,能够利用电站锅炉排出的高温烟气等作为热源使垃圾分解,由此能够以低能耗热解垃圾。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火电厂锅炉烟气热解垃圾的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506584.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9-10
授权号 :
CN210891654U
授权日 :
2020-06-30
发明人 :
杨豫森崔华陈辉
申请人 :
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12号楼
代理机构 :
北京善任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金杨
优先权 :
CN201921506584.4
主分类号 :
F23G5/00
IPC分类号 :
F23G5/00 F23G5/04 F23G5/027 F23G5/46 F23G5/44 F01K11/0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5/00
专门适用于焚烧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方法或设备,例如焚化炉
法律状态
2020-06-3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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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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