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人工假底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人工假底,该人工假底建造在巷道内,包括人工假底本体和固定件,所述固定件一端插入巷道的侧板内,固定件的另一端与人工假底本体通过连接件相连接,所述人工假底本体位于巷道的底板上,人工假底本体内设钢筋网。本实用新型中的人工假底能够替代顶底矿柱,使之在开采过程中无需预留顶底矿柱,无需后期回收顶底矿柱,节省了回收工序,且由于采用高标号混凝土制成人工假底,人工假底的强度较高,回收顶底矿柱时的废石混入率低,使得选矿回收率高,经济效益好;另外,采用钢筋、锚杆与巷道的侧板连接在一起,安全性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人工假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551559.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9-18
授权号 :
CN211230542U
授权日 :
2020-08-11
发明人 :
郑伯坤尹旭岩黄腾龙
申请人 :
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麓山南路343号长沙矿山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科研楼311室
代理机构 :
长沙市标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徐邵华
优先权 :
CN201921551559.8
主分类号 :
E21F15/02
IPC分类号 :
E21F15/02  E21F15/00  E21D20/00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21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
E21F
矿井或隧道中或其自身的安全装置,运输、充填、救护、通风或排水
E21F15/00
井下采区充入充填物的方法或装置
E21F15/02
充填物的支护工具,例如,背板
法律状态
2022-01-11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E21F 15/02
登记生效日 : 20211229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410012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麓山南路343号长沙矿山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科研楼311室
变更后权利人 : 850000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经济开发区金珠西路189号
2020-08-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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