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爆电动云台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摄像设备技术领域,尤其为一种防爆电动云台,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内部贯穿固定有第一主轴,所述第一主轴的外侧套设有齿轮箱,所述齿轮箱通过轴承与第一主轴转动连接,且齿轮箱的底部通过轴承与底座的顶部转动连接,所述第一主轴的外侧壁套设固定有第一齿轮。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第一主轴、齿轮箱、第一齿轮、第一安装板、第一支撑柱、第一永磁低速同步电机和第二齿轮,可以实现外壳在水平方向转动,从而可以使L型翻板在水平方向转动,通过设置第二支撑柱、第二安装板、第二永磁低速同步电机、第三齿轮、第二主轴和第四齿轮,可以实现L型翻板在竖直方向转动,所以转动范围较大,可以进行全方位的拍摄。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防爆电动云台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644092.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09-29
授权号 :
CN210662034U
授权日 :
2020-06-02
发明人 :
李和莲
申请人 :
泰兴市智冠电子厂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分界镇野庙村蒋庄一组26号
代理机构 :
合肥律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龙海丽
优先权 :
CN201921644092.1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8  G03B17/5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0-06-0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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