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用警示灯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工程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市政工程用警示灯,包括保护罩,所述保护罩的正面卡接有透光板,所述保护罩的左侧开设有限位槽,所述保护罩的右侧分别与两组延长板的左侧固定连接,所述延长板的右侧与卡座的左侧卡接,所述卡座的右侧设置有固定带,所述固定带两端的外侧均固定连接有卡扣。该市政工程用警示灯,通过延长杆带动两组平行四连杆、安装板和LED灯进行角度变换,使得市政工程用警示灯安装在高处或低处时均能够将灯光调节至视平线附近,提高了市政工程用警示灯的警示效果,通过固定孔与固定管的配合,以及卡座与固定带和卡扣的配合,使得市政工程用警示灯的安装方式较为灵活,且安装位置的选择性较多。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市政工程用警示灯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1921726790.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19-10-15
授权号 :
CN211006425U
授权日 :
2020-07-14
发明人 :
姜静
申请人 :
姜静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教师新村3号楼4单元201室
代理机构 :
成都明涛智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丁国勇
优先权 :
CN201921726790.6
主分类号 :
E01F9/615
IPC分类号 :
E01F9/615 E01F9/669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15
照明的
法律状态
2020-07-1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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